演唱會之父、前上巿公司耀榮明泰主席張耀榮(圖),遭蕭黃林陳律師行追討共104萬元拖欠律師費,案件噚日喺高等法院開審。張耀榮辯稱已付全數,並反追討多付費用約220萬元。原告律師行指,01年12月至02年8月,幫張耀榮處理同耀榮明泰相關嘅訴訟以及給予法律意見,向張發出四張收費單據,涉及共137萬元,張只支付33萬元,尚欠104萬元。律師行合夥人喺庭上供稱,當時有向張解釋,佢需承擔律師費。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A8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