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破裂<br>證監下令修例有難度

關係破裂
證監下令修例有難度

董事禁售期問題似仍未有解決迹象,若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企硬」在4月起實行,證監會最終會否出手仍惹人關注。無論「再延後實行」、「叫停」甚至是「重新諮詢」,在衡量「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均未必站得住腳,反而直接令港交所和證監之間的關係破裂。

Webb:恐損港金融中心聲譽

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稱SFO)第23條,經諮詢財政司司長及港交所後,證監有權向港交所發出指令,要求在限期內作出修訂;但證監成立至今,從未動用有關權力。
網上股評人DavidWebb批評,證監會主席方正本月初高調呼籲重新研究禁售期,而行政總裁韋奕禮亦沉默不表態,已反映港府因應本港大孖沙的反抗,漠視現存監管機制而直接作出干預,再次希望「走後門」與各大監管機構傾掂數。他認為,即使證監會要動用SFO這把「尚方寶劍」的權力,要印證有關決定是符合公眾利益相當困難,反而會損害本港金融中心聲譽。
至於港交所董事會拋出的通盤考慮折衷方案(即禁售期、業績滙報期和強制季報一併檢視),Webb指三者應分開處理,因新例下禁售期最多不一定是7個月,而是取決於業績公佈期。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對此亦表認同,因「看不到證監和港府有充份理據推翻董事禁售期的新修訂」,何況上市董事接收特殊營運訊息而買賣股份,這對公眾投資者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