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商業效率 - 塵翎

藝術的商業效率 - 塵翎

對於某報頭條報道石硤尾創意中心使用率不足、似有浪費公共資源之嫌,近日一批藝術人強烈表示不滿。站在藝術工作者角度,用衡量商業單位的標準來判別藝術村的功能與效果,實在是不尊重藝術的表現。說白一點,就是藝術不該量化、商業化、商場化、效率化。比如一個畫家,一年畫不了一幅畫,總不能說他生產力不夠,浪費社會或贊助者的資源(假若有贊助者)。
有時候,很難兩全其美。這件事,公有公的道理,婆也有婆該有的執着。到最後,只是反映了社會對於藝術與商業之間,還是未能達成共識。一些公營藝術館,可有統計每年每月人流多少,才能「證明」它們有存在的必要?若果硬要把商業的尺度放諸藝術之上,就等於叫藝術自負盈虧,為自己舉證以表價值。
可是,可是,藝術之為藝術,有其客觀價值,但也有更多的主觀情感與空間。且不得不承認,藝術的本質就是一種「浪費」,它需要一種悠閒與沉澱,無所事事甚且遊手好閒,所以藝術永遠不是工業,藝術村永遠不是工廠生產線。必須明白這個前提,才能給予藝術發展的空間。
火炭藝術工作室的開放日,愈來愈多人參加,一年比一年熱鬧,那兩個周末,工廠區擠滿排隊等電梯的遊人,就像一年一度的春季大旅行。最早在這裏設置工作室的藝術家,誰不是自己交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