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初在湖北隨州市殺死8人的熊振林,昨被法院裁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熊未有提出上訴。死者家屬雖委託律師提出民事訴訟,但有家屬認為以熊的身家,可能無法支付逾1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案情指出,經營廢物回收站的熊振林早前與妻子離婚,欲與42歲朱姓婦人結婚,可是朱女不肯,熊的前妻又不肯復合,於是上月4日將朱婦及其年僅兩歲孫兒殺死。他其後在15小時內,先後再殺6人,當中包括長期為他打工的工人、聾啞人士、上門賣廢品的村婦等。
事後熊逃離隨州,公安部發A級通緝令追捕。當他在武漢辦假身份證時被人認出被捕。至於死者家屬提出的民事訴訟將擇日開庭。
新華社/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