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壓異議 限採訪 愚不可及 - 盧峯

蘋論:壓異議 限採訪 愚不可及 - 盧峯

近幾年來中國在國際政治經濟舞台上越來越活躍,任何大型國際會議都少不了中國政府的份兒。出席會議的中國政府官員當然不忘向國際社會講述中國的驕人成就,當然不忘告訴其他國家中國的社會面貌已出現巨大的轉變。最近由於金融風暴橫掃西方經濟大國,中國官員更開始對其他國家以至國際社會指指點點,批評他們監管不力,控制不嚴。
然而,官員的豪言壯語遮掩不了中國專權政治體制的隱患,掩蓋不了中國政府無法有效解決社會矛盾的事實,掩飾不了中國政府對開放社會的恐懼。每一次碰上所謂敏感的年份、日子,每一次碰上社會可能有暗湧,中國政府只懂得做一件事,就是加強對社會、對傳媒、對互聯網的控制,希望把質疑、怨氣、異議壓下去。
今年是中共建政六十周年,是六四鎮壓二十周年,又碰上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中國政府便全方位收緊對社會及傳媒的控制。較早前異議人士劉曉波就因為發起《○八憲章》運動,敦促中國政府改善民主人權而被打壓、拘禁。最近,中國政府更進一步收緊控制,連香港傳媒也不放過,規定香港新聞機構及記者要先向中聯辦申請採訪證並得到內地當事人或機構同意才能進行採訪。
應該看到,這樣的安排不但跟北京奧運期間對新聞採訪「零拒絕」的政策相距甚遠,更將大大妨礙兩地資訊交流,更跟過去十多年的社會發展、中港關係發展背道而馳。首先,先申請採訪證才能進行採訪等同賦予中聯辦審查及拖延新聞採訪的權力,等於令中聯辦可以調控本地傳媒在內地的採訪內容及活動,等於為香港傳媒到內地採訪設置另一重行政關卡,這對新聞及資訊自由是有重大損害的。以突發性的天災或社會衝突事件為例,傳媒必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才能蒐集到重要的事實,才能減低有關當局或其他人掩飾隱瞞真相的機會。但在先辦證後採訪的規定下,本港傳媒可能要在「第三時間」或幾天後才能取得採訪證出發到現場,才能合法開展採訪活動;到時候災場或衝突現場的情況肯定有很大轉變,重要的新聞材料將消失殆盡,令新聞傳媒難以掌握事情的真相。試想想假若某內地城市發生官民衝突,中聯辦卻在事發後三天才批出採訪證,香港傳媒怎麼能有效採訪呢?
另一方面,中港關係自改革開放以來已越來越密切,香港市民在內地工作、居住、旅遊的也越來越多。內地任何重要的轉變或突發事故都對香港社會及市民有重大影響,香港傳媒實在有必要可以第一時間報道相關的消息。偏偏中國政府卻要增設採訪的關卡,規定香港傳媒要先向中聯辦申請才能進行採訪。這不僅將拖慢兩地的資訊流通,將削弱香港社會及市民的應變能力,對兩地進一步融合也是沒有好處的。
其實,要保持社會穩定,要紓緩社會矛盾,中國政府該做的是好好處理施政上的失誤,好好解決如六四鎮壓這樣的寃假錯案,解開人民長期的心結,並讓人民暢所欲言。若果中國政府還是一味打壓或控制,甚至把手伸到香港,那社會的怨氣、怒氣只會越積越深,社會矛盾衝突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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