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巴撞傷 12歲童索償

旅巴撞傷 12歲童索償

【本報訊】現年12歲的男童於一年半前,踏單車在長沙灣的通州街與發祥街交界橫過馬路時,遭旅遊巴撞至飛彈墮地受傷,影響左邊身的活動能力。男童昨由母親代表入稟高等法院,向車主公司及司機索償。
案發於07年7月11日,受傷男童李俊傑,由母親陳慧瓊(譯音)代表入稟,被告為邁寶旅遊有限公司及司機張育堅(譯音)。李太昨在家中接受訪問說,案發時兒子臨近放暑假,與其他朋友出外玩耍。兒子右腦受傷,令左邊身及手腳動作變得緩慢,間中感到痛楚,現需每星期接受一次物理治療。
案件編號:HCPI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