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只有寫得糟的小說,不能「登大雅之堂」,寫得好看的,不管武俠還是偵探推理,都會成為殿堂之作。
當代中國文人一生所害,就在這個「雅」字。孔子的「風雅頌」,把「雅」定下來。《詩經》就是民間歌謠採風之作,孔子垂青了,現代的文學教授,就不敢說什麼。
今日的中國人社會,確實很俗,這個俗,是惡俗之俗:香港人的讀物,不離「露點」、「突啫」、「揸波」,這些垃圾資訊,當然不是「文學」。
許久以前,形容男女的身體,是不必如此惡俗的。同樣是民歌,清代也有一大堆,講男女之間的情慾,其中一首:「來時正是淺黃昏,吃郎君做到二更深。芙蓉脂肉,貼體伴君,翻來覆去,任郎了情。姐道:情哥郎弄個急水裏撐篙真手段,小阿奴奴做個野渡無人舟自橫。」
說男女偷情,當時三級之作。俗不俗呢?俗。但不是今日之露骨惡俗,有畫面,有譬喻,有中國文化精長的含蓄,一切讓讀者自己想像。
從前的中國文人,也有責罵這等文字為俗的。然而,男女關係,只有「關關睢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才是「雅」嗎?得手之後,君子淑女在牀上脫光衣服,「情哥郎急水裏撐篙真手段,小阿奴野渡無人舟自橫」。
中國文人的毛病,是自任道德審判長,他們在民間評點編集,皇帝的「中央」沒有叫他們審查,他們看見同輩比自己活潑生動、幽默惹笑,或出於嫉妒,或見識所限,往往大筆一揮,宣判為「不能登大雅之堂」,他們自己憑考科舉八股爬了上去,做了官,就把看不順眼的作品──許多是小說──列為禁書。
中國人的想像枯竭,不全因為暴君皇帝,下面一大幫腦筋僵硬的文人,投身官場,即爭為禁殺創作自由的幫兇。此一基因,流傳今世,校長教師,看見學生讀武俠小說廢寢忘餐,一概沒收處罰,他們自己從來不翻兩頁,想一想,為什麼小說令學生着迷,武俠小說,如果寫得爛,中學生絕不會神魂顛倒的──而是因為「武俠小說這個品種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塔利班判決。
後來金庸做了老闆,許多「學者」又圍哄過來,為武俠小說「平反」了,他們是為小說「平反」,還是為了作家的億萬家財而平反?
外國從來不會引起「神怪和科幻小說能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所謂論爭,中學生看哈利波特,英國文學的教師不會走過來收書,告誡他只能讀莎士比亞。今天,外國的《奇幻逆緣》、《馬利與我》、《穿Prada的惡魔》、《潛水鐘與蝴蝶》,全是當代通俗小說搬上銀幕,中港還是要看《鹿鼎記》,創意枯竭,中國人的貨架上,越來越沒有貨,大雅之堂,是空的,是「姓資還是姓社」,人都餓死了,費口水爭論,有個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