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提供一些附有入息保障的醫療保單,助投保人應付住院期間的生活開支。有職業司機因交通意外入院,向保險公司索償醫藥費及入息資助,獲保險公司回覆因他可能為意外負上刑事責任,未必符合索償資格,需暫緩處理申索,事主不滿保險代理推銷時未有言明。
任職的士司機多年的鍾先生於四年前有感長時間在路上駕車,擔心隨時飛來橫禍,不僅要面對昂貴醫藥開支,更會因傷停工而承受沉重經濟壓力,故當時應香港人壽保險經紀推銷,購買了一份醫療及入息保障保險。「當時經紀話一入醫院就有得賠醫藥費,每日仲有480蚊補助無工開嘅收入。我哋一冇工開就手停口停,既然經紀話保障到我,咁就肯簽份保單囉。」
暫酌情提供賠償
去年6月,鍾先生如常駕駛的士接載乘客,其間與一輛巴士相撞,被送往瑪嘉烈醫院,留院12日後向保險公司索償1,200元住院費及5,000多元入息保障,卻收到保險公司通知,指保單已列出受保範圍不包括牴觸法律的索賠。由於他被控危險駕駛,若他被裁定有罪,索償不會被接納;若起訴不成立,才會按保單作賠償,故賠償要待整件案件審理完才有定論。
鍾先生為此大感不滿:「當日保險經紀從來未提及意外責任會影響索償結果,我買保險就係希望事發後有即時保障,件案3月先開審,都唔知要打幾耐,咁即係唔知幾時先有得賠。」
本報曾聯絡香港人壽,該公司賠償部表示不評論事件。鍾先生事後表示,該公司近日通知他會酌情提供約7,000元賠償。
檔案編號﹕1202032
保險界意見:投保須留意保單條款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即使保險經紀口頭承諾「入院必賠」,賠償只會以保單作準,投保人購買保險時,應留意保單的附帶條款。以意外受傷入院為例,投保人原則上可獲賠償,惟大前提必須符合保單的條款:「意外係指避無可避發生嘅事,如果有人為因素,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投保人有權上訴
他續說,不過投保人即使被判有罪,都有權上訴,得直嘅話,仍可再向保險公司索償。他提醒投保人確認保單前須細看詳情,以免蒙受損失。
羅少雄表示,近半年香港經濟下滑,申請入息保障索償個案特別多,保險公司處理索償時會特別謹慎:「經濟差,唔少人人工大減,唔排除有啲人搵機會製造意外或事故,然後話返唔到工,再申請入息保障,所以保險公司會好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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