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敏感年 國務院公佈規管港澳記者新措施<br>內地採訪限制回到六四後

政治敏感年 國務院公佈規管港澳記者新措施
內地採訪限制回到六四後

【本報訊】六四事件20周年、中共建政60周年……今年是中國的「政治敏感年」,國務院港澳辦昨公佈《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明文規定港澳記者須先向中聯辦領取採訪證,才可赴內地採訪。時事評論員指出,與京奧期間只需被訪者同意就可採訪的做法比較,是倒退20年,跟「六四」後沒有分別。新聞從業員組織均擔心,新規定會限制採訪自由。 記者:雷子樂

港澳辦昨公佈的10條港澳記者到內地採訪規定,包括要求非常駐內地的記者,每次北上採訪前,都要先向中聯辦申請,申請時須出示受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受訪的文件,記者出發前,要再到中聯辦領取採訪證。要提供受訪者同意文件和領採訪證,都是新增程序。

記協:漠視採訪需要

本港電子傳媒昨引述不具名的港澳辦官員表示,新安排主要是延續奧運時協助記者方便採訪及核實身份,不存在審批問題或向記者設限。不過,記者如沒申請就進行採訪,特別是採訪突發新聞時是否違法?港澳辦無正面回應,只說要視乎法律的解釋。中聯辦主任高祀仁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沒回應記者有關新採訪規定的提問。
香港記協主席譚志強批評新措施較奧運時安排是倒退,每次北上都要申請採訪證,漠視傳媒爭分奪秒採訪突發新聞的需要。他不點名指壹傳媒旗下的報刊、雜誌從未獲准正式到內地採訪,新規定有歧視個別傳媒成份。事實上,手持奧運官方採訪證的《蘋果》記者蔡元貴去年7月到北京採訪奧運新聞,一度被當局引用《國家安全法》拒入境並沒收回鄉證。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要留意中聯辦審批採訪證時,會否收緊批證的要求。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出,今年是中國的政治敏感年,3月是達賴喇嘛出走50周年、5月是五四運動90周年、6月是六四事件20周年、7月是法輪功學員包圍中南海10周年、10月是建政60周年。他指新措施反映官方擔心今年的輿論會失控,令民間有更大的反彈。

採訪審批權交中聯辦

劉銳紹表示,新的採訪10條,與六四後頒佈的「採訪七條」本質上沒有分別,與民間、國際社會要求開放的氣候大相逕庭,「係就係取消咗(原來規定)唔畀電話採訪、要15日前申請,只不過因為呢兩樣嘢根本運作唔到。」他慨嘆,內地政府在去年四川大地震時,給予中外傳媒採訪自由、展現開放一面,其實只想借助傳媒爭取國際社會同情中國,但遇到政治敏感議題,官方又回復20年前封閉的舊思維。
國際記者聯會(中國及香港)代表胡麗雲表示,早已聯同多個團體要求內地取消對境外記者採訪的任何限制,港澳辦推出的措施,是無視各團體的訴求。她並對內地將港澳記者採訪的審批權交予中聯辦表示擔憂,認為這比京奧前的規定更差。
北京奧運期間,港澳記者曾經享有過較寬鬆的採訪空間,06年12月港澳辦曾公佈《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容許港澳記者只需徵得受訪者同意就可到內地採訪,毋須通報官方。不過,當時仍發生持採訪證的記者,採訪拍攝售賣門票混亂情況時遭公安毆打等不愉快事件。

歷來港澳記者往內地採訪限制

1989年至2006年
規定:先向新華社港澳分社(97年後為中聯辦)申請,經同意後才可往內地,再向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申領採訪證

2007年至2008年
規定:只要取得被採訪單位或個人的同意,毋須經中聯辦批准

09年2月6日起
規定:須向中聯辦領取由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發出的採訪證,並徵得被採訪單位或個人同意;採訪時應攜帶並出示採訪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話你知
台灣外國記者同樣受限

奧運過後,大陸當局對所有外來記者採訪限制一律歸位,前往採訪必須預先得到受訪者同意才可提出入境申請。有西方記者表示,會在取得批准後,各師各法避開官方監控採訪所需。
台灣傳媒因為兩岸關係改善而帶來少許方便,去年底派駐北京、上海由本來最長一個月延長到三個月。不過,按個別事件前往採訪的記者,除入境必須的台胞證之外,還要預先得到被訪者同意,並向相關省市的台辦申請採訪證;外國記者要先取得簽證入境,規定也類似,包括要提供受採訪機構的邀請函件。
一位經常到大陸採訪的美籍通訊社記者說,為了獲得中方批證,一般都先列出一些不太敏感的題目和對象,「到入境後,有空檔時再作官方沒批的採訪,這才是報道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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