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稱,據該會了解,金管局昨要求所有認可機構,盡快向其綜合理財戶口客戶發出書面或電郵,通知其戶口存款可有被抵押。按金管局去年12月發出的指引,所有認可機構須於5月底前,向持有不受保障存款的客戶發出通知,不受保障存款包括已抵押的存款、結構性存款、不記名票據、海外存款,及其他幾類在《存款保障計劃條例》中指定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