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發燒友罔顧安全 低飛撼碎他人頭<br>危駕遙控飛機罰$5000

官斥發燒友罔顧安全 低飛撼碎他人頭
危駕遙控飛機罰$5000

【本報訊】麵包師傅去年初在將軍澳空地玩遙控直升機時,直升機低飛直撼擊傷另一名玩家頭顱一案,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指麵包師傅罔顧他人安全,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罪名成立,直言如何判刑都不能幫助傷者,因法例所限無權判監,惟有判被告最重刑罰,罰款5,000元。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敏健(40歲),90年有操控及依靠妓女賣淫收入維生案底。被告月入一萬元,已婚,育有兩名女兒。
暫委裁判官溫紹明認為,《民航條例》適合用於操控模型飛機者。案中被告罔顧他人安全,他玩遙控直升機多年,知道除人為操作失誤外,遙控直升機亦可能因頻道遭干擾而失控,其他玩家亦證實墜機意外並不罕見,而且直升機體積不小,有一定馬力,如直升機從高空下墜,必定會造成人命傷亡。
根據證人供詞,裁判官推算被告事發時控制的遙控直升機一直低飛,過於接近傷者及其他證人。而在事發前一刻,其他遙控飛機發出一聲巨響,吸引了被告的注意力,只是短短數秒的不專注便釀成意外。此外,即使遙控直升機偏離航道,被告沒有及時通知他人,其操控態度有欠謹慎。

猶如醉駕司機負刑責

裁判官續指,被告有追求個人樂趣的權利,但追求過程時若導致他人受傷,被告須負上責任,猶如醉酒駕駛司機須負刑責。裁判官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劇,傷者羅國華受重創,法庭怎樣判刑也不能幫助他,且法例規定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裁判官無權判監。
案發於去年1月13日,被告在將軍澳工業邨駿宏街對開空地操控一架遙控直升機,直升機從20呎高空衝下,撞碎男子羅國華的右邊頭骨。
案件編號:KTCC5369/08

事發當日,警員到場檢視被告撞傷人的遙控直升機。

還我公道
傷者聞判:最好生日禮物

羅國華原是一名旅遊巴公司管工,他擁有一個美好家庭,喜愛戶外活動,是遙控飛機發燒友,奪得05年全港公開賽冠軍。然而,08年1月13日後一切都改變了,他遭遙控飛機撞傷,右邊頭骨凹陷,半身癱瘓,以輪椅代步,失去工作,「呢一年嚟我無一日唔喊」。今日是他46歲生日,羅直言法庭裁決還他一個公道,是最好的生日禮物。
羅國華在個多月前出庭作供,他承認對於案發經過已毫無印象,「我唔想講大話屈佢,我真係無晒印象」,然而,羅的一番好意,只換來被告「陰陰嘴」笑。
患難見真情,支撐羅國華走過的是他妻子和兩女兒。事發後依靠妻子當文員的收入支持一家四口,女兒亦在生活上幫助他,在精神上安慰他,為他打氣。羅國華現時每天都做職業治療,希望能盡快重投工作。稍後,他會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其律師估計金額數以百萬元計。本報記者

傷者羅國華右邊頭骨被遙控直升機撞碎,出現凹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