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利東街示威者07年底遭警員在警署內「剝光豬」搜身,引起公眾及聯合國關注。但事隔兩年多,原來警方一直未對事件作正式調查。當日被剝光豬侮辱的示威者王浩賢表示,他們對投訴警察課沒信心,計劃未來數個月內正式透過民事訴訟,向警方討回公道。
警務處助理處長顧履勤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解釋,投訴警察課沒收到正式投訴,也沒有人在法庭提出投訴,所以警方一直沒有就事件作正式調查。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質疑,公眾高度關注事件,警方應徹查。顧履勤補充,有作初步檢討,認為警員遵守了當時規例。
示威者擬提民事訴訟
當日15名示威者被捕,4女3男被剝光豬。事發後,警方對搜身程序作出一系列改善措施,如設立指定格式的記錄表格,並繙譯了11種語言。王浩賢表示,若當日警員沒違規,警方又何需跟進?他們表明不信投訴警察課:「李婉儀用一條人命加三年時間,只換嚟一句『無法證實』,叫人信佢哋?」他表示,計劃在數個月內正式透過民事訴訟,向警方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