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馬英九多年前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台北市立醫院向其大姊馬以南任副總經理的中國化學製藥公司和子公司採購藥品,法務部日前裁定有關公司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中化及其子公司共罰款逾1.4億元新台幣(下同,約港幣3,200萬元)。
馬英九去年競選總統時,綠營已就有關採購案提出強烈質疑,又指控馬以南同時擔任神績生物科技董事長、中化裕民健康董事、生展生技董事等,有如「台北市生技製藥業的大門神」。台灣法務部昨日作出處罰裁決後,有綠營立委要求馬英九就事件道歉。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則表示,馬英九尊重法務部的決定。
馬英九任市長時 醫院向中化購藥
根據台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的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進行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關係人包括配偶及「二親」,兄弟姊妹屬於二親親人。
雖然台北市立醫院強調,院方長期向中化製藥公司及裕民公司採購藥品,並非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才採購,而且採購金額與陳水扁任台北市長時相近,採購過程透明,沒有不法。而中化公司也澄清,台北市立醫院的藥品採購業務並非台北市長職掌,跟市長馬英九無關。
不過,法務部認為,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馬以南任職的公司,不應與台北市政府有任何交易。法務部統計,台北市立醫院在馬任市長期間分別向中化採購9,000多萬元藥品、中化裕民採購5,000多萬元,故裁定對兩公司罰款共1.4億多元。馬英九由1998至2006年擔任台北市市長,去年他當選總統後,馬以南已辭去中化職務。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