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延期用11種藥

醫管局延期用11種藥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每年耗資數以十億元購買藥物,但有不少藥物因用剩而要延長期限。自06年至今該局有11種藥物需延長使用期限,包括常用治療疱疹的抗病毒藥及降血壓藥。有藥劑師估計,藥物用剩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原廠藥未用完局方便轉用價格便宜五成至九成的非原廠藥所致。

舊藥未用完已轉新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藥物儲存期由藥物生產商設定,生產商向衞生署申請延長使用限期前,必須進行藥物測試,確保安全。衞生署已將儲存逾1,700劑的特敏福及逾170劑的樂感清的使用期限,分別延長三年及兩年。06年4月至今醫管局有11種藥物延長使用期限。
香港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總監崔俊明表示,治療第一型單純疱疹病毒的抗病毒藥、降血壓藥鈣離子阻斷劑、醫哮喘的類固醇藥及另一種降血壓藥,出現用剩而要延期,可能因購入太多,或當原廠藥未用完時,醫管局便轉用價格便宜五成至九成的非原廠藥。
處方予更年期婦女的雌性激素、化療後止嘔藥及治療丙型肝炎免疫調節劑要延期,相信是因一向使用量少,採購時較難預計數目而買多了。抗腫瘤藥及四環素類抗生素要延期,估計是因藥物供應不足,藥廠將仍有效的藥物延期,穩定供應。
崔俊明又指,口服藥一般可延長一年半至兩年,針劑可延長半年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