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山瑞店員罰款

虐待山瑞店員罰款

【本報訊】一名肉食公司店員以細鐵籠盛載一隻待屠宰的大型山瑞,導致牠不能伸展腳部及轉動身體。愛護動物協會督察接獲市民舉報,勸喻店員用膠板墊鐵籠底及供應食水給山瑞,但不獲店員理會,於是報警。
該店員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黃汝榮考慮被告初犯,判罰款3,000元。對於控方申請充公山瑞,裁判官盼放生了事。
被告葉慶強(52歲),店務助理,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1日在大埔翠屏花園的大興肉食公司殘酷對待一隻16.5吋乘21吋大的山瑞。
案件編號:FLCC3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