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殺案中,疑兇清洗證據,把受害人十個指頭斬掉才棄屍荒野。以為屍體沒有指模,不怕警方在指甲中找到兇手的皮膚和衣物纖維組織,這樣的「偵探頭腦」,顯然是做戲咁做,有樣學樣。但事實上警方調查開來,只要循手機通話紀錄已經能鎖住疑兇,詳細盤問之下,從電視劇抄回來的所謂脫身大法是站不住腳的。殺人容易,脫罪就不那麼簡單了。伽利略根本不是神探,福山雅治只是保養得佳的日劇演員,香港人哈日過度,拜電視劇為師,連殺人也演技派化,真是四肢發達頭腦低B的蠢材Baka。
熟人行兇,除非即時走佬,人間蒸發,否則很難逃避法眼。以前着草投祖國親娘懷抱就得,今時今日可難了。假使有心殺人,省事計還是不要自己動手,買兇吧。這筆小財是花得必須的。不過感情瓜葛不同錢債糾紛,很難假手於人。買兇也有風險,好在金融海嘯後,殺手肯定要減價。但殺手沒證書,又不是「得×」介紹,冇行家推薦,人命攸關,買賣就存在結構性隱憂。到底香港有冇職業殺手?搵到食嗎?喔,我不是說財經界那些變態佬。這些人就算斬掉他十根指頭,依然會老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