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不豁免殘疾者

最低工資不豁免殘疾者

【本報訊】殘疾人士應否納入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一直備受勞資雙方爭議。據了解,勞工及福利局正式建議,殘疾人士不會被摒除於最低工資制度之外;但為顧及殘疾人士競爭力未及一般打工仔,最低工資制度或會導致他們失業,港府建議,容許殘疾人士自願與僱主商議,領取依據最低工資某個比例的薪金。

勞顧會明日開會

勞福局向勞工顧問委員會發出的內部文件指出,鑑於《殘疾歧視條例》對「殘疾」的定義很廣泛,連患有隱疾或預見將來會殘疾的人都被納入,因此港府建議在最低工資制度下,殘疾人士只包括那些已在社署登記的人士。
此外,港府認為,最低工資的精神是所有打工仔一視同仁,因此殘疾人士不會豁免於最低工資制度以外,但考慮到殘疾人士團體的憂慮,若領取與一般打工仔一樣的薪金,僱主最終只願聘請健全員工,因此港府建議加設「自願評估」機制。
任何殘疾人士自願到指定機構,進行工作能力評估,然後憑有關評估證明,與僱主商議,支取法定最低工資某個比例的薪金。勞顧會將於明日開會,討論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