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養斑鳩戶主罰$400

非法養斑鳩戶主罰$400

【本報訊】中年小販在北角發現一隻斑鳩受傷躺在路邊,因擔心牠被流浪貓狗「食咗」,於是帶返其耀東邨寓所,卻缺錢買鳥籠,只好將牠綁在窗前以免飛走,遭人向愛護動物協會舉報。涉案小販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管有受保護野生動物及虐畜罪,被判罰款400元。

用繩綁窗前致受傷

被告鍾志堅(56歲)在庭外無奈表示,「自己好心做壞事……擔心佢俾流浪貓狗食咗……好寃枉囉」,已離婚的被告昨親自求情稱,依靠做小販每月約四千元收入維生,雖然缺錢買鳥籠,但有給糧食予該隻斑鳩,打算兩、三日後將牠放生。
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9日,在筲箕灣耀東邨的寓所外,管有一隻斑鳩,在窗前用一條繩綁住其右腳,令牠受傷。暫委裁判官蘇惠德指案件性質輕微,被告只是不想斑鳩被流浪貓狗所傷,輕判他罰款了事。
案件編號:ESCC600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