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被控呃3.5萬薪津

區議員被控呃3.5萬薪津

【本報訊】灣仔區區議員李繼雄去年底經審訊後被裁定騙選舉津貼罪脫,昨日另面對七項欺詐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於任期三年內,利用私人秘書及已離職議員助理的名義,騙取區議會秘書處35,500元議員助理薪金津貼。李繼雄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任職理財策劃師

被告李繼雄(58歲),任職理財策劃師,被控於04年2月至07年2月間,訛稱五人為其受僱議員助理,意圖詐騙而誘使灣仔區議會秘書處,向他支付35,500元營運開支津貼,在處理公職時行為失當。
控方開案指,被告於案發時為灣仔區議會鵝頸選區民選議員,兼任美國友邦保險的分區經理,他作為區議員,除每月獲發酬金外,還可獲營運開支津貼,用以支付僱用議員助理及運作議員辦事處的開支。

以離職助理名義申報

控方指,他於03年12月,向秘書處虛報他於友邦的私人秘書陸穎雅為其議員助理,最終獲發6,000元津貼。他又利用曾於短時間為他任職議員助理的3男1女,以他們的名義,向秘書處申領29,500元津貼。控方指其虛報行為有違政府指引,明顯失當。
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表示,廉署並非根據《防止賄賂條例》賦予的權力,收到舉報而調查此案,屬濫權行為,對被告構成不公平,稍後會作陳詞,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DCCC3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