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昨出席立法會會議時表示,鑑於過去兩個多月情況,及最近金融海嘯第二波陰影下,銀行同業市場均能繼續正常運作,金管局現時傾向如期在3月底,取消去年9月提供的5項流動資金臨時措施,但最後決定將於3月檢討後作出。他稱,其間若銀行界對這些安排有意見或建議,可隨時向金管局提出。
銀行界可提意見
去年9月中旬,雷曼倒閉引發金融海嘯後,香港銀行同業市場一度陷入異常緊張狀態。
金管局其後於9月30日,宣佈為持牌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支持的5項措施,藉此向銀行同業市場注資,目的是令其逐漸回復正常運作,措施為期6個月,至今年3月底為止。
該5項措施包括:將銀行可用於取得貼現窗流動資金的合資格證券類別,擴大至金管局認可的美元資產;透過貼現窗取得的流動資金借款期限,可由隔夜延長至3個月;將有抵押的貼現窗流動資金借款限額,由相當於抵押品(外滙基金票據及債券)的50%提高至100%;可因應銀行要求進行外滙掉期交易(美元與港元);向銀行提供最長1個月的有抵押貸款。
及後金管局再於去年11月6日,就5項措施推出兩項優化安排,即是將有抵押貸款限期由1個月延長至3個月,以及將該等有抵押貸款利率調整至低於同業拆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