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信箱︰業主拒拆僭建物 法團可民事訴訟

房協信箱︰業主拒拆僭建物 法團可民事訴訟

讀者霍先生問:法團計劃進行大廈維修工程,但大廈外牆有僭建物,而有關業主又不肯清拆,不知如何是好。

答:大部份大廈僭建物都是附建在天台、外牆、平台或簷篷上;也有建在走廊、天井或樓梯底,佔據了公眾地方。這些僭建物除有潛在危險,更會阻礙大廈維修工程,引致維修成本增加,影響整體業主利益,很多時令法團裹足不前而耽誤了大廈維修的時間。
法團應先檢視大廈公契有關大廈公眾地方的定義,及與僭建物或大廈外觀相關的條款,然後勸喻有關業主或以書面要求業主拆除僭建物。如業主拒絕合作,法團可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如民事訴訟及向屋宇署舉報等,以解決僭建物的問題,讓維修工程得以展開。
本港曾發生因僭建物倒塌引致人命傷亡,令所有業主須分擔巨額賠償的案例。如法團不採取堅決行動,只會令所有業主承受更大的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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