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色魔姦少婦後炸眼 判監24年

澳洲色魔姦少婦後炸眼 判監24年

澳洲悉尼一名男子,當着女受害人的兒子面前將她強姦,然後用火藥炸她的雙眼。法官昨日(周五)判刑時,痛斥被告的罪行「極其殘暴」,等同虐待,重判他入獄24年。

受害人4歲兒子面前施暴

案情透露,39歲的丹尼斯,2003年某個晚上,誘騙一對母子到小巷後,用繩將26歲少婦綑綁,然後當着她的4歲兒子面前強姦她。男童當時不斷哭泣,丹尼斯竟對他說「哭泣會令我興奮」,然後在男童面前手淫。
他又對男童說自己是警察,「要躺在他媽媽身上保護她」。他警告少婦要好好服侍他,假如未能令他盡興,就會夥同朋友一起輪姦她,並威脅她不要報警,否則就殺死她兩母子。他臨走前,更將火藥放在少婦雙眼上,用煙蒂引爆,令她看不到自己往那兒逃去。
丹尼斯2003年還強姦第二名婦人,在2005年在公園打劫一對姊弟時,用利刀架在10歲男童頸上,企圖迫16歲姊姊替他口交,姊姊反抗,他就毒打兩姊弟,然後強迫姊姊為他手淫。警方在公園撿獲的精液,跟首名女受害人裙上精液的脫氧核糖核酸(DNA)脗合,終於將丹尼斯拘控。
丹尼斯被控強姦、非禮和打劫等13項控罪,他全部認罪,法官決定重判他入獄24年,他至少要服刑18年才可申請假釋。
澳洲ninemsn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