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港人年廿八(1月23日)在珠海拱北獨自遊逛,遇女子陪食以為飛來艷福,詎料食畢女子要求付200元「陪食費」。事主不忿拒絕,結果遭多名大漢狂毆,事後更被酒樓要求賠償毀爛杯碟等損失350元;事主不滿接報到場的公安對他「愛理不理」,不替他錄口供,只代召醫護人員替他包紮傷口。事主當晚回港求醫,翌日到油麻地警署報案。
案中事主是從事電器技工的朱先生(40餘歲),已婚並有三名子女。
回港求醫及報案
朱先生表示今年農曆年廿八,獨自經深圳陸路取道珠海市,打算翌日年廿九往澳門耍樂。廿八當晚約7時,他行經蓮花路之際,一名操普通話20餘歲女子走近,對朱稱可陪他吃飯,朱於是帶她到附近一家酒樓用膳。至晚上約8時半食畢,女子要求先付她人民幣200元,朱愕然反問何故要付她錢,女子稱是「陪食費」,朱堅拒付款,女子未幾召來四名大漢,在酒樓內向他狂毆。
朱指當時沒人勸止,約5分鐘後才有公安到場。酒樓着他賠償被毀壞的杯碟合共350元,公安只召來附近醫院一名醫生替他包紮止血,但沒有替他錄取口供。朱當晚回港往醫院求醫,翌日往油麻地警署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