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美國的理由 - 陶傑

恨美國的理由 - 陶傑

美國在世界上招惹第三世界的嫉妒,不是沒有理由。美國的成功能襯托第三世界的失敗,美國人幾乎每天都在證明,美國做得到的,其他失敗的社會,模仿不來,也做不到。
奧巴馬宣誓就職,全球直播,第一句就說漏了嘴。九小時之後,總統馬上召來記者,再宣誓一次,補了這重手續。
主持宣誓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是奧巴馬曾經否決的人選。大法官先唸錯誓詞,奧巴馬跟着唸,馬上就發覺不對勁。
如此令「領導人」在全世界面前出洋相,大法官不立時抄斬,也即刻「隔離審查」,看看是不是有一個「陰謀集團」在背後唆使,破壞一場嚴肅、神聖、關乎美國民族尊嚴的「世紀盛事」。
總統要不要再宣誓一次?換了在香港,監誓的大法官是「港英」時期的任命,不是「自己人」。有人搞破壞,證明「局勢嚴峻」,一個弱勢政府,要不要再宣誓一次?要「廣泛諮詢民意」,或等待「憲法專家」層層請示「釋法」。三個月內,由立法會成立一個聆訊會,慢慢「展開調查」,傳召由英國重金請來的語言心理學家,一格格重溫當日宣誓「蝦碌」片斷,花了兩千萬元,公布結論:這位大法官,純屬口誤,並無證據顯示,當天有「靠害」特首的動機。
結論一公布,又造成「社會分化」,傳聞「阿爺不滿」:為何要由英國請專家?傳媒冷嘲熱諷,名嘴打落水狗,民間引為笑談,才一就職,「管治權威」已經掃地。
奧巴馬沒有嚕囌,也不管大法官是不是敵對陣營暗布的炸彈,當機立斷,馬上補行宣誓。他明白,人的動機是最陰暗的,大法官即使有心「整蠱」,也不可能證明。美國憲政、司法獨立,總統與大法官面對面交手,四年僅此一回。最重要是馬上補救,而且宣誓儀式不盡一百分,世事在完美之外,小地方出一點瑕疵,在哲學的意義,反而是福。
同一天馬上補行宣誓,如此「危機管理」的常識,不必花十幾萬學費去哈佛讀一個MBA課程才懂得的。奧巴馬上場,美國人不許他用三兩年時間慢慢「磨合」,以「黑人做總統,歷史無先例,需要慢慢摸索」為理由,一面支高薪,一面「在職受訓」,把失敗的責任賴給上一手,推諉下一家。
美國的成功,當然招人嫉妒,因為有了美國,第三世界的吹水精英的那套MBA三腳貓功夫,無所遁形。美國的存在,證明即使學到滿嘴巴的英語,民主政治,絕不是第三世界學得來,從這個方向想,美國怎不可恨呢?呸呸呸,快去鵝頸橋底集合,一起打小人,打死你個黑鬼奧巴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