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貧賤夫妻百事哀。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去年處理的虐老個案,由07年1,570宗激增至1,780宗,升幅13%,最叫人慨嘆是三宗老夫少妻個案,新來港的年輕貌美妻子為養家賣淫,將公屋住所變成「一樓一鳳」,長者丈夫因此憂鬱成性,成為隱蔽長者。處理個案的社工坦言陷兩難,擔心轉介社會福利署後,反令求助長者無家可歸及妻離子散。
記者:黃偉駿
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助理總幹事林文超表示,該三宗老夫少妻求助個案,分別居於秀茂坪寶達邨、秀茂坪邨與深水埗白田邨,全是年輕的內地妻子,跟港人丈夫年齡相距達三、四十年,有個案甚至有一名只有幾歲大的兒子。港府規定新來港人士要居港七年才能領取綜援,這些家庭惟有靠退休或失業丈夫每月約2,300元綜援金維生。
恐惹官非惟有噤聲
林文超說,該幾名新來港婦女學歷不高及鄉音未改,無法找到工作,惟有賣淫養家,「邊有錢喺出面租單位,惟有用埋自己間公屋做一樓一。」她們每天在所住屋邨或附近公園,向一眾街坊阿伯兜客埋手,每次皮肉費約200多元,雖然生意不多,但總算能養活一家幾口。
他指身為丈夫眼見妻子出賣肉體,心情自不好受,又不敢跟朋友或社工透露,擔心官非纏身,一旦被房屋署知道,更可能沒收公屋單位,變成無家可歸,惟有啞忍屈辱,變成隱蔽長者,「呢三宗個案,都係舊年我哋社工洗樓向長者派日用品時,細問之下先知道內情。」該會將這幾名長者歸類為「精神虐待」。但他承認除了提供心理輔導,不知如何協助,「我哋撥咗幾千蚊畀佢哋解燃眉,但幫得幾多次?」他相信該會處理的個案只屬冰山一角。
公屋賣淫將被扣分
按屋邨管理扣分制,把出租單位作賣淫、販毒或開賭等非法用途,會被扣7分;如兩年內累計被扣16分,房署可終止其租約。
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去年處理的虐老個案多達1,780宗,整體較前年1,570宗增加13%,涉及身體虐待、精神虐待、財產侵吞等個案統統上升;其中精神虐待由前年391宗增至去年447宗,大部份是侮辱及嘲笑長者、禁止長者外出等。本報曾向社署查詢,但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虐老個案激增
種類:財產侵吞
07年宗數:503 08年宗數:615 增幅:22.3%
種類:精神虐待
07年宗數:391 08年宗數:447 增幅:14.3%
種類:多種虐待*
07年宗數:394 08年宗數:404 增幅:2.5%
種類:身體虐待
07年宗數:282 08年宗數:314 增幅:11.4%
總數
07年宗數:1,570 08年宗數:1,780 增幅:13.4%
*多種虐待包括身體虐待、財產侵吞及精神虐待等
資料來源:防止虐待長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