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沛敏報道】面對警察抄牌,司機的反應離不開「阿Sir畀次機會!」或者「有冇搞錯?」,有車主卻在擋風玻璃貼出告示,要求警員勿將告票夾在水撥,否則如有損壞索償五千,車內又放滿有警察字樣和警徽的物件。警方深入調查後,相信該部出位平治跑車非警務人員所有;有前線人員更聲言,明示或暗示自己是「夥計」的違規個案,「抄得可能仲快!」
車主稱為「防蠱惑仔」
有市民早前深夜途經旺角廣華街,看見一部停泊街上的白色平治跑車,擋風玻璃內貼了一張告示,寫着:「如要抄牌,請勿張(將)定額罰款通知夾在此車水撥上,否則如有損壞『照價賠償』﹝$5000﹞!!車主示」車內並擺放了不少疑似警察物品,包括警察證件繩、警察刊物、警察肩章等。該市民質疑,有關車主似在暗示自己是警察,試圖令巡邏人員不要抄牌。
由於事件涉及懷疑有警務人員濫權,警方接獲本報的查詢後即展開調查。警方其後回覆稱,經深入調查後相信有關車輛並非警務人員所有。對於車主要求警方勿將「牛肉亁」(定額罰款告票)夾在水撥,警方解釋,警方執行票控行動時,若駕駛者在場,會將告票交給駕駛者,否則會擱在被控車輛的水撥上。
記者聯絡到車主,自言是商人的他強調,車內的警察物品是朋友送贈,把物品擺在車內兼張貼警告字樣並無防止警察抄牌的意圖,反有「防蠱惑仔」的用意,還聲稱經常被警方抄牌,「幾個月抄咗四、五十張」,而且張貼告示後警方仍照樣把告票夾在水撥。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指出,一般情況下抄牌都會把告票夾在違例車輛的水撥,從未聽過有車主投訴水撥因此損壞。對於疑似警務人員的車輛違規,有前線人員指:「抄得可能仲快!因為如果係真正嘅警察,佢哋係最唔會寫信去投訴嘅一群,回票嘅可能性亦大減。」警務處前處長李明逵在任時,便曾有被「夥計」抄牌接牛肉亁的經驗。
涂謹申指不構成冒警
前線人員指,若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違反交通規例被抄牌,事後可申請豁免,若證實有合理解釋,通常可獲撤銷。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車內放滿警察物品不會構成冒警,「真嘅警察一睇就知唔係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