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胼手胝足勤懇工作的硬漢子,六個自力更生養妻活兒的好男兒,只因為遇上一個極端不負責任的司機,只因為碰上一個喝醉酒胡亂駕車的兇徒,再也不能繼續為家人打拼,再也不能跟父母妻兒家人團聚,再也不能享受一頓團年飯,再也不能過新年!
六個關係融洽的家庭,六個興高采烈準備迎接農曆新年的家庭,六個準備好一家人齊齊整整吃團年飯的家庭,只因為碰上一個視法律如無物的瘋狂司機,只因為碰上一個視他人生命如草芥的狂徒;團聚的夢碎了,團年飯沒有了,一家人不再齊齊整整了。剩下的只有孤苦的父母妻兒,只有孤零零的家人,只有無盡的傷痛與思念。
在驚愕、傷痛、悲憤莫名的情況下,車禍死者家屬提出了沉痛的控訴,當面要求特首盡快修改法例,加重醉酒駕駛的刑罰,包括大幅延長醉駕者的停牌年限,加長囚禁的年期。我們認為,家屬提出的要求合理,不管是政府、社會、駕車者都應當正視醉酒駕駛不是一般的交通違例行為,而是跟蓄意傷人無異的刑事罪行,相關罰則實在有必要加強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汽車特別是重型車輛是很方便的交通工具,也是殺傷力很大的「兇器」。數以噸計的重量加上幾十公里的車速,足以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極嚴重的傷害,足以置其他道路使用者於死地。因此,小心操控車輛,避免車輛變成殺人兇器是駕車者的基本責任,也是社會對駕車者的合理要求。喝過量酒或是醉酒駕駛的人等同漠視本身的責任,等同漠視社會的要求,等同蓄意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及無辜市民,對他們的懲罰當然不能跟一般交通違例事故相比。
更何況醉酒駕駛是司機完全可以避免的行為,社會及政府已花了大量的金錢宣傳醉酒駕駛的禍害,已花了大量的資源提醒駕車者不要喝過量酒精類飲品。在這樣的情況下司機仍然以身試法只能說明他們極端自私及不負責任,只能說明他們漠視法律,社會對這樣的人及他們的違法行為怎能輕輕放過呢?
由於修改法例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及相當時間,在過渡期間律政司方面可以建議法院因應情況定出較嚴厲的判刑指引,令違法者面對較長的監禁年期及停牌期限。長遠而言政府及立法會需要修改法例,把醉駕導致他人死亡的罪行等同誤殺,援用類似的罰則包括長期的監禁、無期徒刑、永久停牌。只有這樣的刑罰,才能有效遏止喝十罐啤酒或大量烈酒仍然駕車的惡行,才能減少悲劇發生的機會。
除了嚴刑阻嚇外,加強執法及檢控也是短期內必須做的工作。要知道農曆年假期臨近,喝酒的機會大大增加,警方若不加設路障抽查駕車者,醉駕的人可能更多,發生意外及慘劇的機會將更大。
除了醉駕司機自己以外,沒有人知道這位司機為何喝這許多酒還要開車。我們知道的是,社會再也不能輕輕放過這些罔顧他人生命的駕車者,社會再也不能輕輕放過這些漠視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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