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苦主銀行內聲稱自焚

雷曼苦主銀行內聲稱自焚

【本報訊】持續三星期在中環南洋商業銀行抗議的20名雷曼苦主,昨日如常往銀行抗議,惟其中一名女子情緒激動,攜帶一個疑盛載易燃液體玻璃樽聲稱要自焚,職員致電報案。警員到場後將她拘捕調查,女事主報稱不適送院治理,警方將案列作刑事恐嚇案處理。
女事主姓李(42歲),已婚。據其他苦主稱,李婦十分可憐,存在銀行的48萬元是工傷賠償獲得,結果遭銀行職員引誘投資雷曼債券,根本沒有提及風險。其他人情況差不多,魏先生說他的兩百萬元定期被誘往投資雷曼債券。

三星期持續抗議

昨晨9時開始,20名雷曼苦主先後抵達德輔道中151號南洋商業銀行,他們在大堂和外圍舉牌抗議,銀行職員沒有理會。他們指,三星期來已多番要求銀行高層回應,接見各苦主商討賠償問題,惟銀行一直拖延。
至下午2時45分,李婦在銀行內突然情緒激動,她手持懷疑盛載易燃液體玻璃樽,聲稱要自焚,職員大驚報案,警員到場搜獲該可疑液體樽,將她拘捕帶往海傍警署助查,三小時後她自稱不適,由警署送院治理。醫生通知李婦丈夫,稱她有自殺傾向,需留醫觀察。另有警員在銀行內維持秩序,至下午5時半銀行關門時間已過,經警員多番勸喻,雷曼苦主始自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