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經紀認盜客三千萬

股票經紀認盜客三千萬

【本報訊】曾月賺十多萬元的年輕股票經紀,在股票巿場損手,藉詞替年逾60、從事成衣生意的熟客購買「股票掛鈎票據」,挪用其資金為自己的投資虧損「數冚數」,共盜去近3,000萬元。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11項盜竊罪,押後下月20日判刑。
辯方替被告廖家顯(28歲)求情指,被告為減低家庭財政壓力及供弟弟讀大學,加上酗酒受酒精影響,愚蠢地犯案。事後,被告已向事主償還50萬元。控方表示,餘額由保險公司負責。

已全部輸掉

案情指,06年11月加入金榜證券控股有限公司的被告,於同年12月至07年10月間,游說客戶許遵益(61歲)購買12種股票掛鈎票據及10次認購新股,令許將逾3,400萬元存入金榜的銀行戶口。
07年12月,許欲出售部份股票掛鈎票據,但被告揑造證監會電郵轉發給許,訛稱證監會正調查票據的發行商,加以拖延。許致電金榜查問而揭發案件。公司去年2月報警,被告承認因投資失利而犯案,他將事主的錢轉入自己及家人的股票戶口,但已全部輸掉。
案件編號:HCCC2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