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害己害人<br>酒客:不再酒後駕駛

不想害己害人
酒客:不再酒後駕駛

【本報訊】加強對付酒後駕駛的新例下月9日生效後,警方將每月進行一次全港性反酒後駕駛行動,包括在快速公路附近設置路障檢查站,隨機抽樣司機接受快速酒精呼氣測試。

政府下月實施新例

警方昨日又到酒吧區等不同地點派發傳單及邀請市民「吹波波」,宣傳新例。有市民表示會切戒酒後駕駛,以免害己害人。
警務處交通總部高級警司朱明寶昨接受查詢時指,過去警方一般每年進行六次打擊酒後駕駛的全港性執法行動,但新例實施後,行動次數密度將增加一倍,每月一次,每次為時幾天。各總區的交通執法人員將按區內情況,選擇安全及合適的地點設置檢查站,抽樣為司機進行呼氣測試。
屆時,警方毋須有合理懷疑駕駛者曾喝酒或涉及交通意外,都可要求司機吹波波。警方又會引入120部新式呼氣測試機,可在10秒內顯示司機呼氣酒精含量。
警方昨晚再派員到尖沙嘴棉登徑一帶酒吧,向酒吧負責人及酒客派單張,並即時邀請酒客自願接受呼氣測試。酒客Peter稱,現時酒後駕駛刑罰太輕,至少停牌5年才能收阻嚇作用;為安全起見,每次飲酒後他都不會駕車。

司機:應吸取教訓

他說:「飲咗酒之後判斷力、精神都會差啲啦,一定唔會揸車。」
經常駕車的施先生指,政府應吸取這次車禍的教訓,研究加重醉駕刑罰,「要有足夠刑罰先可以收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