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新界的士司機涉停牌期間駕車,昨在上水一個巴士站附近違例掉頭被巡經警員揭發截查。司機調低車窗,警員伸手入車廂欲查核其證件之際,司機突關上車窗並開車前行;警員左手被夾兼遭拖行約10米,的士直至遇上塞車、前無去路始停下。其他警員追至制服的士司機,司機涉停牌期間駕駛被捕,警員左手受傷送院治理。
記者:徐雲庭
被捕的士司機姓周(48歲),向姓鄭車主租賃的士。昨晨8時許,周駕駛新界的士沿龍馬路轉入馬適路往粉嶺,駛至近巴士站附近突切雙白線掉頭,一部警車駛至,隸屬新界北交通部姓汪(30歲)警員落車截查。周坐在車廂調低車窗但身份證未有遞出窗外,汪伸左手入車廂欲查核身份證,此時周突關上車窗,汪慘被夾着左手。
遇塞車始停下
周驅車開行,汪被拖行邊走邊大喊:「停車呀!」的士駛至10米外粉嶺樓路交通燈位,因前面塞車被迫停下,汪的同袍同時追至制服並拘捕司機。警員懷疑有人在車廂內藏有違禁品,打開車尾箱搜查證實無可疑,經調查後揭發周涉停牌期間駕駛,稍後召拖車將的士拖走扣查。姓汪警員左手被夾受傷,送北區醫院敷治。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有限公司會長吳坤成表示,一般車行或車主出租的士均會登記司機的身份證明文件、有效駕駛執照、住址證明、收取按金以便訂明合約及方便追查,而持有較長時間駕駛執照者,車主亦會特別留意其駕駛紀錄是否良好,所以出現停牌期間駕駛的士的情況,往往是租賃司機判上判,將的士再租予其他人士,或因放假找人替更出事。
吳坤成坦言,他亦曾有相同經歷:「做車主嘅冇人敢冒險租畀停牌嘅人,唔會知法犯法,通常係大時大節,尤其就嚟過年,司機自己要放假辦年貨,就會搵人做替工,多數問相熟人士,唔會咁仔細問佢有冇牌!」吳坤成稱經常提醒所屬會員,不准司機外判或外租,他希望租賃司機能自律,勿以身試法。
的士拖行警員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