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輾斃七旬老婦後不顧而去,更修理肇事的士以圖毀滅罪證,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四罪成立。區域法院法官韋理義昨直指意外令人震驚,又謂部份同類罪行的判刑頗輕,認為法庭有責任喚醒其他司機的安全意識,遂判涉案司機監禁2年8個月,停牌兩年。 記者:楊家樂
法官昨日判刑時表示,女死者鮑惠英(73歲)離開家門不足15分鐘,命喪輪下,可謂非常無辜,直斥被告廖國鎮(58歲)事後高速將其的士駛離現場,未有停下幫忙,罪行極端嚴重;又指被告後來更換車牌及修理破損的士,以圖毀屍滅迹,令人震驚。
法官認為事發時正值黎明時分,人車稀疏,被告可能因此稍為鬆懈,超速駕駛,釀成意外;惟法官強調司機應無時無刻專注路面情況,以免車輛成為致命兇器。
死者兒子稱判刑輕
辯方大律師昨日向法庭呈上有關私家車司機危駕撞死準新娘、日前獲判囚一年的剪報,希望法庭參考。法官順勢指出大部份危駕致死的案件判刑頗輕,認為法庭應以恰當刑罰喚醒其他司機注意安全。
死者丈夫及兒子均到庭旁聽,聞判後未有太大反應。兒子於庭外指法官「分析好好、仔細」,但對於判刑未達最高的五年監禁,略為失望,「意外係難免,但被告又要毀滅證據,又唔認罪,咁同謀殺有乜分別」。他又指知悉被告擁昂貴物業,卻申請法援,聆訊更持續40多天,「好似用納稅人啲錢去狡辯」。他打算在過年拜祭亡母,告知審訊結果。
與警案件主管握手
死者兒子又特意與曾獲法官嘉許的案件主管陳鴻耀高級督察握手,感激他和同袍不眠不休追兇。陳鴻耀表示判刑合理,足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案情指,被告於06年9月21日,在元朗青山公路近燕崗村路段駕駛一輛新界的士,輾斃死者。警方在附近車房調查時,得悉被告曾往修車,遂於同月25日到被告錦綉花園寓所外將他拘捕。
資料顯示,04年兩名小巴司機爭客,在北角英皇道釀成兩死17傷車禍,各被判入獄5年,為近年最高判罰。而危駕致死罪的最高刑罰,已於去年6月由監禁5年增至監禁10年。
案件編號:DCCC3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