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救我……」重慶市銅梁縣一名婦人,多年前與家姑吵架後拉着3歲兒子一起自焚,其間婦人難忍痛楚半路退縮,卻不顧兒子哀鳴,令他活活燒死。婦人事後逃離家園,先後兩次改嫁,去年8月回娘家辦理新身份證時被捕。前日她被裁定故意殺人罪成,被判無期徒刑。
抱兒自焚中途退縮
慘劇發生在1993年8月傍晚,當時25歲的周光秀發現家姑將丈夫打工賺回來的1,000元人民幣存入銀行,與家姑爭吵及打鬥後,覺得活着是受罪,一心尋死,但擔心死後無人照顧兒子,於是決定與兒子「一同上路」。當晚,周與兒子在家縱火自焚,但她中途退縮,其子雖一直呼喊,但周認為救出來也沒人會收留,狠心地看着兒子燒死。事後周光秀逃到合川縣投河自盡,被一名窮困老人救起,周婦其後嫁給老人的兒子。6年後周婦不能忍受窮日子,再逃到重慶市區與一名搬運工人一起生活。前年8月周婦回娘家辦新身份證時被警員發現,即場拘捕。
周光秀被法院重判無期徒刑,而其母親讓她在娘家住宿,則構成窩藏罪,被判入獄3年、緩刑4年。
《重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