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知多啲:自僱人士可按年供款

積金知多啲:自僱人士可按年供款

問:本人過往受聘於一家雜誌社擔任攝影師,最近離職,轉任自由攝影師。本人知道自己應屬於強積金制度下的「自僱人士」,請問我是否應加入強積金計劃,及須否每月替自己供款?
答:在強積金制度下,自僱人士是指凡年齡18歲至65歲前,並非受聘於任何人士或公司,而以非僱員身份提供服務或貨品來賺取入息,不論是獨資經營者,或是生意合夥人,均屬強積金制度下的自僱人士。因此,你需加入強積金計劃及準時供款。

申報入息方式

不過,自僱人士與一般僱員不同,可以選擇按月或按年供款。自僱人士可以選擇以下申報有關入息的方式,包括以最近稅單的應評稅利潤作為有關入息;以個人入息免稅額作為有關入息;以書面聲明向受託人申報有關入息;或以供款入息上限,即每年港幣1.2萬元或每月1,000元作為供款。積金局熱線:29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