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行師爺涉裸照勒索情婦案,事主丈夫昨供稱,他知悉妻子與被告的姦情後,相約被告見面,只要求對方向他道歉,並表示已原諒他。其後他收到妻子的裸照及交歡片段後,曾交予上司聽取法律意見,直至妻子遭人索款20萬元,始覺事態嚴重報警。 已婚被告石永紅(38歲)涉於去年4月至5月,恐嚇及勒索已婚事主X(36歲)。裁判官游德康昨在東區法院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案件今日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25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