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警涉毆友人9歲兒子案,昨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女警自辯稱,視受害男童為契仔,一心想教好他,可能激氣致行為過火。而曾任放射治療師的鄭小姐說,目睹被告打罵受害男童,情緒激動狀似失控,及後見她凌空躍起踢男童,遂即報警。 32歲被告陳玉蘭否認於去年7月31日至8月14日,在城門谷綜合泳館外及港鐵荃灣站與愉景新城的行人天橋,虐待女友人的9歲兒子。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34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