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便利店劫匪警誡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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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劫匪警誡認犯案

【本報訊】獨行𠝹刀劫匪20日內閃電連環行劫10間便利店,警方早前拘捕懷疑劫匪。涉案男子昨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暫被控一項搶劫罪。控方相信稍後會增加控罪,將他還柙候訊。
被告張玉棠(27歲)暫被控於本月16日,在聯合道萬基大廈地下的7-ELEVEN便利店內,搶劫姓劉女子2,100元。被告暫時毋須答辯,3月18日再提訊。由於控罪嚴重,案件可能轉交較高級別法庭處理,故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控方表示,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1月16日,共有10間便利店遇劫。劫匪持𠝹刀恐嚇收銀員,並從收銀機搶去18,120元。閉路電視拍下案發過程,警員在本月19日拘捕被告。他接受警誡時承認上述劫案均為他所犯。警方翌日安排認人手續,共有五名職員認出被告。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將他還押監房候訊。
案件編號:KCCC3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