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31名青少年埋手 法官應控方要求加刑<br>街頭騙財 大話精重判45月

向31名青少年埋手 法官應控方要求加刑
街頭騙財 大話精重判45月

【本報訊】有40次盜竊案底的慣犯,憑着身形「細細粒」及口甜舌滑,於四個月內28次向11至21歲的青少年埋手,訛稱遺失金錢,問事主借財物後不顧而去,成功騙取31名事主共6.5萬元財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崇厚指,問人借財物的騙案有上升趨勢,應控方要求首次就此類騙案加刑25%,判涉案慣犯監禁三年九個月。
記者:陳曉薇

法官昨日指,31歲被告李偉雄出獄不久便再犯法,他預先準備好謊話後向目標青少年埋手,顯然是有預謀犯案。他利用青少年年輕及入世未深,騙取他們的財物。

被告聞判若無其事

法庭留意到政府有大力宣傳提防騙案,但宣傳未及青少年。同類騙案近年日漸猖獗,去年1至10月共錄得121宗,較07年的90宗多。而去年的121宗,被告已佔28宗。由05年至去年10月,財物損失達100萬元,令人震驚,故有加刑的必要。
被告昨日聞判後表現若無其事。他有40次盜竊案底,早前承認31項以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以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
案情指身高只有5呎1吋的被告,於去年6至9月,先後到名校喇沙小學、將軍澳天主教鳴遠中學及路德會觀塘學校等,專向放學返家的青少年埋手。他埋身向他們搭訕,繼而訛稱遺失公事包、銀包或手提電話等,假意怕被父母責怪不小心,騙事主交出財物,讓他交給父母察看,當作他已花錢購物解圍。
案中31名年齡11至21歲的事主受不住他不斷懇求,遂將共約6.5萬元財物交給他,結果財物一去無回頭。警方於去年9月26日,在旺角街頭截查被告,搜出10粒俗稱「白瓜子」的佐匹克隆,並根據騙案中閉路電視拍攝得來被告的影像,揭發他涉及騙案。
據辯方指被告來自單親家庭,母親在他12歲時離去,已失聯絡。其父07年在他服刑時去世,公屋單位遭收回。同年12月刑滿獲釋後,因失去身份證,未能找到工作,一直居無定所,遂再次犯案。
案件編號:DCCC1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