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公司為吸引客戶簽用服務,會提供優惠計劃或禮品,惟須留意,電訊公司有否規定用戶必須完成指定合約期方可享有優惠。有香港寬頻客戶因新居地址沒該公司網絡覆蓋,無奈下中途取消合約,卻被香港寬頻討回開台時送贈的超市現金券。
讀者陳先生於去年5月在街頭推銷攤檔登記使用香港寬頻的家居電話連寬頻服務,合約為期24個月,簽約時銷售員送贈500元超巿現金劵,並獲提供月費優惠。去年底,他由大圍居所搬到粉嶺的村屋居住,由於新居沒有香港寬頻的網絡覆蓋,無奈申請終止合約,卻被追討合約餘下未完的月費,以及開台時獲贈的禮品。
合約無訂明退還禮品
「佢哋居然要我退番500蚊超巿現金券,嗰陣明明話係我由另一間電訊公司轉用香港寬頻嘅迎新禮物,啲現金券一早用咗,𠵱家要我嘔番啲錢畀佢。其實唔係我唔想用佢哋嘅服務,而係佢哋冇服務提供畀我。」陳先生無奈地說。
陳先生認為不合理,向香港寬頻投訴,客戶服務部職員指,他必須完成24個月合約期,始可享有500元超巿現金券,惟他發現合約上並無訂明有關退還禮品的安排。「如果係咁,不如等客人用完24個月先送現金券,唔使等人用咗先,再要畀番出嚟!而且合約無寫明,真係佢講晒啦!」
香港寬頻回覆,如客戶遷居而新住址未有網絡覆蓋,並在合約期內終止服務,有關服務計劃內的一切優惠及禮品將被取消,而客戶須繳付算定損害賠償費用990元或剩餘月費總和,以較高者為準。就陳先生個案,該公司已酌情豁免其提早終止合約的損失賠償。另按比例酌情收取禮品回扣費用至390元,而毋須退還全數500元超巿現金劵。另外,為免誤會,該公司於去年11月起已要求新客戶簽訂有關禮品安排的條款。檔案編號:1110028
電器贈品按市價退現金
本報曾向多間提供固網服務的電訊公司查詢,綜合各公司就客戶中途取消服務的禮品安排,大部份均毋須客戶退還禮品(見表),惟須賠償餘下合約期的月費或損害賠償。至於要求客戶退回贈品的香港寬頻及有線寬頻,若贈品屬電器,兩間公司均不會接納客戶退還未使用或已使用的電器禮品,客戶須按電器巿價以現金退還有關價值。
另外,部份公司會酌情處理因遷址而無網絡覆蓋的客戶,例如有線寬頻會將賬戶凍結;而和記環球電訊表示,如客戶能提供有效地址證明作核實,該公司將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提前終止合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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