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D強姦女網友重囚七年<br>聞判沮喪飲泣 腳軟入羈留室

CID強姦女網友重囚七年
聞判沮喪飲泣 腳軟入羈留室

【本報訊】承認背妻偷歡的已婚休班偵緝警員,邀請18歲女網友到其紀律部隊宿舍,協助她下載網上遊戲後起色心,將她強姦。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以五對二大比數,裁定該偵緝警強姦罪成。法官斥他知法犯法,判囚七年。記者:梁瑞珮

身高逾6呎的被告蔡濟謙(33歲),97年加入警隊,案發時為深水埗刑事偵緝隊警員。他聞裁決後一度飲泣,面容沮喪,神情呆滯,腳軟步入羈留室。被告聲稱已獲妻子原諒,其妻已懷孕5個月。
法官湯寶臣判刑時指,被告知法犯法,雖然沒有施用暴力,惟以其身形及體重,很容易便制服瘦弱的女事主,又沒有使用安全措施,可能使她染病或懷孕。

官籲家長學校關注

法官又指,接納被告並非有預謀,亦沒有利用警員身份以助犯案,惟女事主必定有考慮過被告是警員,對他有一定信任,才會大膽隻身上被告的寓所。法官另叮囑,年輕人在網上結識朋友時要小心,不要隨便相約在私人地方見面,呼籲家長及教育機構關注。
控方指,女事主約於兩、三年前即約16歲時,在互聯網聊天室認識被告,但不曾見面。去年2月27日下午,女事主請教被告如何使用PSP遊戲機,被告提議教她下載網上遊戲,並邀她到其大角嘴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寓所。
然而,女事主試玩遊戲機時,被告突伸手摸她,她推開被告,企圖逃跑,但遭被告用雙腳夾住,未能脫身。被告抱女事主入睡房,將她強姦。完事後,女事主哭着帶同手提電話入洗手間,致電男友人,卻難以啓齒,遂發短訊「俾人姦咗」予對方。

被告蔡濟謙涉在其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強姦年輕女網友。資料圖片

衣服床單已經清洗

其後,被告阻撓女事主離開,向她道歉之餘,又訴說已婚及有兒子,不欲失掉工作,哀求她不要報警。女事主終獲准離開,在男友人陪同下,到被告駐守的深水埗警署報警。
同晚,被告當夜更在警署被捕。警方搜查其宿舍,發現他已清洗衣服及床單。法醫證實,女事主胸部、頸部及兩邊耳背撿取的唾液樣本,有被告的DNA。
被告在警誡下披露自己曾背妻偷歡,庭上自辯稱對女事主有好感及遐想,認為女事主是同意性交。
案件編號:HCCC1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