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SMS:合資格可參加學券計劃

教育SMS:合資格可參加學券計劃

家長問:我的兒子於2006年8月17日在本港出生,希望在2009/2010學年入讀幼稚園幼兒班,聽說可以申請參加學券計劃以獲得學費資助,該怎樣申請?
教育局答:由於你的兒子擁有香港合法居留權,於2006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故符合資格申請領取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以獲得學費資助。申請表格及指引可以在各區民政事務處、郵政局、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或學生資助辦事處索取,也可從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下載,同時也可致電學生資助辦事處熱線21542130查詢。

須於合格幼園就讀

不過所有在2009/2010學年新入學或轉校的幼稚園學童,必須就讀於合資格的非牟利幼稚園,才可獲得學費資助。若要了解有關幼稚園是否符合資格,請瀏覽幼稚園概覽,網址為: http://chsc.edb.hkedcity.net/kindergarten/index.php
教育局各區域教育服務處查詢電話:港島區域教育服務處:28634646;九龍區域教育服務處:36984108;新界東區域教育服務處:26394876;新界西區域教育服務處:2437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