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被轟監管不力

機電署被轟監管不力

【本報訊】升降機近月頻頻發生事故,電梯業工會指出,意外非個別維修公司或員工的問題;機電工程署監管不力,及拒絕制訂電梯技工發牌制度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實施技工發牌制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表示,機電署曾經與業界制訂協議,指每次維修升降機時,每組工人中需有至少一名「合資格的升降機工人」,每部升降機的保養時間不可少於90分鐘。可是,機電署過去一直依賴電梯公司的自律性,未有對它們進行嚴格監管。
他續稱,由於升降機保養合約一般奉行價低者得原則,升降機的保養及維修質素便成為犧牲品,「以前我哋一組人維修一架𨋢,𠵱家有五成公司只會派一個人去,但係檢查嘅時間一樣。」為了掩人耳目,更多公司會採用「二人三足」的策略,兩名維修人員檢查三部升降機。業界建議政府修訂法例,要求電梯公司每次派出至少兩名員工,及訂立法定升降機維修保養時間。
謝景華又指,所謂「合資格的升降機工人」,只由電梯公司審核,沒有統一標準,他促請政府實施電梯技工註冊發牌制度,以提升及統一行內員工的技術水平,「工人一旦被解僱個牌就會冇咗,所以佢哋見到有問題都唔敢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