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咗你我會死」,或者「沒有你我活不下去」之類的話,我當然也說過。
這類話作用跟味之素相似,沒有實際意義,但能吊味,為平淡的拍拖生涯增添可堪回味的鮮味。但味之素吃多了會有副作用,某些人還會過敏。所以,在添加情話味之素之前,選擇適當的對象很重要,同時得掌握適當的份量。
年少的時候,我們渴望成為對方生命中的氧氣,渴望聽到對方說,「沒有你,我活不下去。」同時,我們也把這句話當作禮物,在每一個平凡或不平凡的日子裏,慷慨相贈。我們誤以為,兩個人互為對方而活,就是愛情的真諦。
事實上,把自己的人生轉贈他人,絕非愛的饋贈,而是對自己的放任。一個離開了另一個人便活不下去的人,是沒有資格言愛的。
因為付出的太多(連自我都沒有了),需要的回報也越大,希望得到對方的一切:時間、精力、肉體、精神,霸佔對方日後所有的生命,並且為不能介入對方的過去而耿耿於懷。這樣的愛,是殘酷的掠奪。
所以,我一直認為,戀愛的首要條件是兩個人都必須獨立,經濟、人格、精神,缺一不可。只有那些可以靠一個人的力量努力堅強活下去的人,才有資格跟人說,「沒有你,我活不下去。」這個時候,這句話就成了甜言蜜語,兩個成熟的人心知肚明,它不是主菜,它是味之素。它的作用是吊出愛情的鮮味,但它不是愛情的真正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