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政策所限 改嫁後不能「超生」<br>狠婦為再生育殺子

一孩政策所限 改嫁後不能「超生」
狠婦為再生育殺子

內地推行一孩計劃生育的政策,再生悲劇!陝西一名再婚女子,因夫妻兩人先前都已育有孩子,遭丈夫前妻向當局舉報,以致兩度懷孕均被迫墮胎。狠婦買兇謀殺丈夫女兒不遂,為達到再生育目的,她竟僱人將自己親生的9歲兒子殺死。近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這名狠母死刑,與受僱殺手同赴黃泉路。

這名狠母名叫李盈芳,現年36歲,曾是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澄城縣支行的職工。1997年和曹亞軍結婚,育有兒子曹一凡。但2002年冬,丈夫不幸死亡。李隨後與曹家簽訂協議,兒子由曹家與她共同撫養,曹家負責兒子的日常生活,她有權探視及短期照管。李其後在2004年再婚,嫁給已離婚的侯某。

狠心殺死兒子的李盈芳在法庭上自辯,最終被判死刑。

受僱殺人的王瑞傑,在聞判死刑後神情呆滯。互聯網

與受僱殺手同判死刑

再婚後,李盈芳先後兩度懷孕,但她與丈夫侯某因各自有孩子,侯的前妻韓某多次向政府部門舉報,指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李不得不兩次墮胎。2006年,侯某的女兒春春(化名)更以不上學為藉口,威脅父親與李離婚,不准兩人再生育。李遂產生報復念頭,出資7萬元(人民幣.下同)僱王瑞傑殺春春。同年11月23日,王藏在春春家門口,趁她上學出門時抓住春春衣服,準備行兇但遭反抗,王只好放棄殺人,逃離現場。
殺丈夫女兒不遂,李盈芳又產生殺死自己親生兒子的想法,想挑起曹家和韓家互相猜疑,達到再次生育的目的。2006年11月24日,李與王瑞傑租車到前夫家,由李將兒子曹一凡騙上車,拉至鄉郊野外,王將曹勒死拋屍路旁。但三天後,兩人被拘捕。
2007年12月,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審理本案,因醫學鑑定認為李盈芳有精神病嫌疑,她和行兇者一審時只被判處死緩,並賠償曹家45,000元。曹家提出上訴,指量刑太輕。檢察院也提出抗訴,指有關對李的精神病鑑定斷章取義。經一年多審理,陝西省高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李盈芳及同案犯王瑞傑,均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陝西《華商報》

話你知:一孩政策令人口結構不合理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毛澤東「人多好辦事」思想主導下,內地生育毫無節制,人口急劇膨脹,由1949年建政初時的4.5億急升至7億人,令當時生產力極度低下的社會不勝負荷。從70年代開始,中共不得不修改政策,限制生育,規定「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由初時提倡到後來嚴格推行,並上升成為「國策」執行。30多年來,這條國策使內地人口膨脹得到緩解的同時,也衍生不少問題,包括人口結構不合理、強行墮胎受到國際社會譴責等。目前內地一些地方正逐步放寬政策,允許生第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