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香港的24位練馬師,嚴格而言並非馬會僱員,身份只屬「持牌人」,每個賽季的下半季階段,馬會將依據他們的成績及所獲獎金等一系列指引,審批他們來季的牌照。不過每位練馬師跟騎師及其他員工一樣,日常言行受到監管,如果練馬師犯事,馬會競賽董事小組有權向他們查詢,有需要時更會作出適當處分。
不能在港練馬
每位練馬師獲發牌時,都會獲得一本「練馬師手冊」,內容除了詳述他們工作時注意事項外,亦提到平日必須言行端正。賽事條例上闡明不得「作出任何不當行為」,以及「行為舉止被馬會董事局或董事認為可能會有損賽馬的信譽,或引致馬會監控的任何活動聲譽受損」,否則被視為違反賽例,有機會遭受處罰。
另一方面,馬會要求轄下所有員工及持牌人,必須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因此,倘若練馬師犯事,經過法庭審訊裁定有罪,留有刑事案底,可能失去資格持有練馬師牌照,不能在香港練馬。
雖然練馬師犯事會影響牌照,但歷來從未有人因此釘牌。現役練馬師梁定華曾被控在02年11月於尖沙嘴一間芬蘭浴室非禮一名女知客,最後獲判無罪。
此外簡炳墀88年被控非禮家中的菲律賓傭人,雖然最後被判罪名成立,罰款2.5萬元,卻不留案底,所以沒有被褫奪其練馬師牌照。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