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違背承諾,更改鐵路事故後向市民發出通報的機制,原本延誤八分鐘就會通知政府及傳媒,現卻設下條件,只在「不會影響鐵路的安全及有效運作」情況下才通知傳媒。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成員鄭家富炮轟港鐵「亂噏」,通知傳媒和公眾是避免市民在不知情下繼續「嘟」機入閘,造成更大混亂,如今合併後的港鐵更加強蠻無理。 記者:呂焯均
前九鐵主席田北辰在2003年底曾在東鐵路軌裂縫事件後宣佈加強通報機制,承諾由以往發生延誤20分鐘事故通報,改為八分鐘或以上,便會即時通知運輸署及透過傳媒通知市民,從此兩鐵都採用八分鐘的通報機制。兩鐵在去年底合併成為港鐵,港鐵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合併後的通報機制。
只通報運輸署
港鐵指出,鐵路若發生嚴重事故,服務已受阻或預計會超過20分鐘,而需要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支援時,便會發出紅色警報。港鐵亦須在八分鐘內,向運輸署通報任何受阻已達八分鐘或以上的事故。運輸署接獲通報後,便會與鐵路公司保持聯絡,在有需要時提供協助。
在通知傳媒方面,根據港鐵與港府簽訂的營運協議,若港鐵認為知會傳媒有助受影響乘客,以及不會影響鐵路安全和有效運作,便會向傳媒通報。港鐵又說,若列車服務估計不能在20分鐘內恢復,便會安排乘客離開列車,包括停在隧道內的列車。
鄭家富批評說,以前兩鐵的通報機制都是八分鐘便通知傳媒,如今兩鐵合併,令獨市的港鐵坐大,更加強權、保守。在通報機制、撤銷長者星期日優惠等措施,港鐵做法都令人失望。他又指,通知傳媒是讓市民選擇不要繼續往港鐵車站,避免車站更加混亂,港鐵歪曲事實,意味通知傳媒反會造成安全及運作問題,他一定會在立法會跟進。
有份簽訂港鐵營運協議更改機制的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回應卻說政府立場一向是盡快通知傳媒。港鐵發言人則辯稱,一向根據八分鐘界定通報給傳媒,但有時會遇上例外情況,例如警方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