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安全拒返港 法庭移師取證<br>陳冠希下月加國作供

憂安全拒返港 法庭移師取證
陳冠希下月加國作供

【本報訊】轟動全城的藝人淫照案,事件主角陳冠希擔心人身安全不願回港作供,法庭遂安排下月移師加拿大溫哥華的最高法院取證,並鐵定案件於今年4月正式開審。控方昨日透露,海外取證時將會向陳展示涉案相片,查問是否由他製作;辯方則指涉案電腦店技術員將不會前往加拿大列席。

觀塘法院四月開審

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根據控方透露,本案將安排於下月23日前往加拿大取證,地點為位於溫哥華的英屬哥倫比亞最高法院,控辯雙方預料需時3至5天。
控方屆時將會向當地證人展示涉案相片,「會問佢係咪以前做嘅」,又指在他的電腦內找到其他相關照片。
資料顯示,陳冠希曾將其手提電腦交給中環「eLiTeMULTIMEDIA」電腦公司維修,被告史可雋(23歲)於06年1月至6月在該公司任職技術員。07年1月起,有大量陳冠希與多名女藝人的慾照遭放上網。警方調查後指被告為發放源頭,將他拘捕,其後控以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陳冠希事後回港交代事件,但離港後聲稱受到人身威脅,只肯在原居地作供。
辯方昨表明,被告不會前往加拿大列席聆訊。總裁判官唐文遂將案定於今年4月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聆訊預計需時10天;又指為求效率及傳神,建議以中文審訊,控辯雙方均無異議。
案件編號:KCCC4003/08

史可雋昨日前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楊家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