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剛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之「博弈條款」,港澳報道及學者見解大多認為台灣澎湖開賭不足以影響澳門賭業地位,對香港旅遊業影響有限。
其實,台灣開放博彩業對香港、澳門不構成威脅的原因不在於開放博彩的本身,而是博弈條款依附在離島建設條例之下。台灣研究開放賭權(博彩業)已近二十年,但前提都是在取締地下博彩業(即所謂地下牽賭)、防止博彩收益外流(到澳門或韓國等地博彩之損失)、振興離島經濟發展,以及防止賭風擴大的理念下推動。
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也對博彩條款的開放鎖定在離島,表達難以置信。政府以管理方便,具有阻隔性做為離島設置博彩業的理由,根本沒有說服力;若博彩業真的那麼差,放在離島可促進離島發展嗎?若能做好管理,選擇本島或離島又有何差別?理由顯然是「硬拗的」。決定要把賭場放在離島,完全是政治考量。
試想,澎湖或是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地都是遠離本島、大城市及國際機場之地,如何把到訪台灣的觀光客,抵達台北、高雄或台中之後,再吸引到外島去,行程安排及旅費計算之後,其價值所剩多少。第二,外島的機場規模小、不能使用大型客機,故常受東北季風或颱風影響,而造成不能起降。第三,外島配套設施及人才相對不足,如何發展?而在客源有限及配套不足下,美國拉斯維加斯的金沙集團到台灣考察後,曾公開表示:不會選擇到澎湖蓋賭場,因為這麼高的投資金額,風險實在太大。第四,博彩觀光業伴隨而來的就算不是夜總會等黃色事業,也要有綜合的會議中心及休閒旅遊設施,本人很難想像台灣的外島地理位置能達致國際會議中心的規模和設備規格,休閒則還可以。這樣的前提下,台灣離島博彩事業很難不局限於本地人前往的格局,與世界級的博彩觀光事業或會相去甚遠。
最後,前經建會副主委亦提醒說,這條例的修正只是個政策的空包彈,因為根據他的研究與接觸,未來不會有任何業者到澎湖投資博弈;若以最新規劃觀光賭場的投資門檻為十億美元,有理性的國際業者,當然不會選擇台灣的離島。
李志明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