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香港銀行的業務簡單,分析員主要集中衡量銀行的存貸比率。由於有利率協議,銀行的收入反映在息差之上。還記得90年代的按揭利率,一般為「P+」,銀行收入穩定,豬籠入水,相安無事,對按揭及tradefinance等以外的業務,興趣不大。當時股票買賣都集中一些中小型華資股票行。
97金融風暴,正達、百富勤等出事,一般股民對華資經紀行存有戒心,加上利率協議取消,競爭激烈,按揭息率由「P+」變成「P-」,息差收窄,銀行開始加入其他金融產品的銷售服務,與華資經紀行「爭生意」。
銀行變金融超級市場
由於銀行的形象比較穩健,吸引一眾「師奶股民」,漸漸銀行變成「金融超級市場」,由孖展、股票買賣、保險,到financialplanning,分行經理變成超級金融產品推銷員,與超市的manager平分秋色。銀行的角色轉變,金管局與證監會於2002年達成共識,即任總最近提出的「一業兩管」。「一業」是指銀行的投資及證券業務,「兩管」是指,證監負責規管銀行經營「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定的業務範圍,金管局則規管前線銷售人員的行為。
1月8日,金管局與證監會各自表述,公佈自己的調查報告。任總認為「一業兩管」行之有效,出問題主要是「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與「一業兩管」無關,證監當然提出相反意見,包括所謂「雙峰模式」。不過,歸根究柢,誰管?點管?並非問題核心,迷債事件的出現,最重要是賣的人不知自己賣甚麼,買的人亦不知自己買甚麼。立法會將於農曆新年後,對「迷債」進行特別調查,到時能否為「迷債」受害者還一個公道呢?
Uncle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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