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學時期,上學的八節課堂時間永遠心不在焉,心神百分之三十放在書桌抽屜內的補習社精讀筆記上,另外的百分之七十呢,花在金庸、亦舒、瓊瑤至一切言情小說散文上。那時候,縱使未嘗戀愛滋味,不知愛情是甚麼,但確切知道教科書沉悶乏味,小說散文顯得更精彩刺激。然後暗暗許下願望,將來的日子不要做教科書,誓死做本高潮迭起的小說。
若干年後,手上拿着一本剛出版的書,書名跟自己的網誌相同,作者是自己,以為那種感受該與當年在書店看到新出版的小說相若,結果卻不然,我心慌。此書兒童不宜:朋友的妹妹想買來看,急忙跟朋友表示,內容會讓日後打算成為優雅空姐的少女打退堂鼓;此書家長不宜:母親大人已經自行拿了去看,好害怕她讀到我的戀愛履歷時血壓急升,連隨登報與我脫離母女關係;最重要的是,此書前度不宜:記下的每位前度,都不是虛構出來的人物,將那些曾經留下來,不因念念不忘,只為證實從前愛人愛得奮不顧身的自己。原因如此私人,給不認識的人看沒所謂,給前度看的話反而拘忌。
假若你買了這本書,請不要告訴我,請不要跟我討論情節的真假。雖然寫下了我們的過去,似乎一切都放下了,但其實就和身上股骨的傷患一樣,平日不痛不癢,每當按下去,還是椎心的痛。我只知道,時間沖淡了幕幕細節,甚至誇張得記不起許多前度的名字,但那根刺,一直都在。